日前,市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了《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。為便于各地各部門抓好貫徹落實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文件內容,現(xiàn)將文件解讀如下:
一、文件出臺背景
2022年版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印發(fā)實施后,一些法律法規(guī)作了修訂,有的機構職能發(fā)生了調整,涉及清單中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需要進行調整。按照清單管理工作機制,2023年2月28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(國辦發(fā)〔2023〕5號),6月2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云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(云政辦發(fā)〔2023〕24號)(以下簡稱《云南清單(2023年版)》),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,并及時調整完善本地區(qū)、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。據(jù)此,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牽頭,依據(jù)《云南清單(2023年版)》,對《曲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2年版)》進行修訂,并先后兩輪向各縣(市、區(qū))和市直有關單位書面征求意見,在此基礎上形成《曲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(2023年版)》(以下簡稱《曲靖清單(2023年版)》),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發(fā)實施。
二、文件主要內容
《曲靖清單(2023年版)》共包含市、縣、鄉(xiāng)3個層級,涉及39個行業(yè)主管部門,共承接由上級設定的在曲靖市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366項,其中:市級權限300項,縣級權限237項,鄉(xiāng)級權限5項(數(shù)據(jù)為包含關系,不累加)。
(一)承接國家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363項。依據(jù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在云南省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670項,曲靖市承接363項,未承接307項(其中:省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300項,邊境地區(qū)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5項,西雙版納、思茅海事局特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)。
(二)承接省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3項。依據(jù)云南省地方性法規(guī)、省人民政府規(guī)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共9項,曲靖市承接3項,未承接6項(其中:省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,湖泊管理機構特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3項,昆明市、玉溪市交通運輸部門特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1項)。
(三)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0項。經梳理,2017年以來,曲靖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規(guī)10部,無地方性法規(guī)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。
三、與2022年版的主要差異
(一)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》修訂情況,新增“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”,由市教育體育局主管,市教育體育局、縣級體育部門實施;將市教育體育局主管的“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”修改為“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審批”。
(二)受省級委托,由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、市林草局分別承接“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”“無線電臺(站)設置、使用許可”和“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(fā)”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(qū)建設審批”“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”部分省級權限。
(三)根據(jù)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和《云南清單(2023年版)》,“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(qū)域審批”增加省公安廳審批權限,“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簽發(fā)”“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(fā)”取消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權限,“排污許可”取消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審批權限,“港口岸線使用審批”取消省交通運輸廳審批權限,“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”增加省農業(yè)農村廳審批權限,“水域灘涂養(yǎng)殖證核發(fā)”實施機關調整為市級、縣級政府(由農業(yè)農村部門承辦),“生產、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”增加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權限,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(fā)增加省林草局審批權限,將“省重點保護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(fā)”修改為“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(fā)”并取消市級林草部門審批權限。
(四)根據(jù)我市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情況,將“改變綠化規(guī)劃、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”“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、樹木審批”主管部門調整為市城市綜合管理局;將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設計審定”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”“占用國防交通控制范圍土地審批”主管部門調整為市交通運輸局。
(五)根據(jù)有關法律法規(guī)修訂等情況,對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和實施依據(jù)等內容作出調整。
四、有關要求
各地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《曲靖清單(2023年版)》,及時調整完善本地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實施規(guī)范,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,全面清理違規(guī)許可、變現(xiàn)許可,不斷強化實施情況動態(tài)評估和全過程監(jiān)督,切實做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。
此前我市行政許可事項與《曲靖清單(2023年版)》不一致的,以本清單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