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【2021】曲靖市0039號
2021-01-21 15:34:00 來源: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本人李巧芬、陳永恒,因保管不善,將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,環(huán)西路以西“金碩苑”小區(qū)6幢第1層1-S1號,地號為006-031-001S006010101(商鋪),證號為曲市國用(2014)字第02084號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證號為2013119542、2013119543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(chǎn)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巧芬、陳永恒
2021年0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