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李潘紅、張永麗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和路冶金小區(qū)(云南冶金集團總公司)27幢第7層2-701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,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李潘紅、張永麗名下。
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,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云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給唐燦勛,唐燦勛買賣轉移給葉國志、尚燕飛?,F葉國志、尚燕飛買賣轉移給李潘紅、張永麗(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稅)。房屋所有權登記在葉國志、尚燕飛名下(房屋所有權證證號:2012300455、2012300456),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?,F李潘紅、張永麗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,但義務人唐燦勛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。
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,現予以公告。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,請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,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,登記機構將登記發(fā)證。
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0年9月1日